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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乡旅游团,游客自由活动时滑雪受伤,这18万旅行社赔得冤吗?!

发布时间:2024/12/05

亏麻了图片


210块跟团费,2场官司诉讼,超18万赔偿。

游客参加旅行社组织的黑龙江雪乡之旅,滑雪时不慎意外受伤,旅行社钱没赚到还惹上了无妄之灾!


近期哈尔滨、长白山、阿勒泰、张家口等地冰雪游热度暴涨。


忙着收客发团的同时,有组织雪乡线路滑雪滑冰活动的旅业机构都要警惕注意!





01 案情回顾


某年冬天,小王通过网站购买了A旅行社210元的黑龙江雪乡二日游项目。


A旅行社和B集散中心对小王进行对接,B集散中心与C旅行社对小王进行了对接,小王在旅游过程中的实际接待人员为C旅行社的导游。




旅游当天,小王在导游带领下到达景区。小王游览雪乡时,在没有导游带队也无雪乡警示的情况下参加了滑雪项目。然而,小王从一处雪坡滑下时,左脚受伤,经后续鉴定为十级伤残。


小王将三家旅行社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。



02 判决结果


A旅行社承担90%责任,B、C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后A旅行社投保的旅责险代为赔偿共计180410.3元。





03 判决理由


冰雪旅游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,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辅助者均应尽到对危险的告知、警示义务,并承担举证责任。


本案在双方约定的行程中并未安排自由活动,当日临时安排小王等游客自由活动,旅行社更应当尽到安全告知和警示义务。旅行社未举示充分证据,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。


由此可见,安全提示和告知真的很重要!带团出行千万别在这里出差错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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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王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能够预见到冰雪游玩的危险性,在游玩时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,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

04 风险提示


雪乡旅游的旺季已经到来,旅行社、研学团冬令营组织者应注意:


1、在推广和安排旅游活动时,必须明确告知游客活动的具体风险、安全注意事项及必要的防护措施,特别是具有潜在危险性的项目(如雪上项目等)。


2、由于雪地较滑,磕碰摔伤等意外事件很容易发生,保障必须要配置齐全,游客的旅游意外险+机构责任险不能缺少。


3、涉及滑雪、滑冰等活动,因其高风险性一般的旅游意外险无法承保,需要选择拓展该项运动的保险,并且保额选高。


我之前买的保险是否适用?

怎样搭配雪乡线路的保险?

责任险升级保障方案在哪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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